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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文集成》是近出的一部大型金文着录,也是山东地区金文集成性着作,该书的出版为研究山东金文了便利条件。但是书中在释文、器物定名、器物排列顺序以及说明文字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释文中的误释、漏释、应释未释、文字隶定不确、用字体例不释文错乱、符号使用混乱、器物定名不确、同铭异名、器铭失收、字形摹写失真等,本文对此均修正说明。"周代杜撰夏王朝说"是不能成立的。没有任何确切证据表明周代"杜撰"出一个夏王朝。周人"杜撰"夏的推断不合情理。出土文献材料表明,周代之前已有夏。无论是"战国杜撰说"、"东周杜撰说",或是"西周杜撰说",都与历史事实不符。我国古代先秦时期,是古代华夏族种群结构形成的重要阶段,同时也酝酿了我国汉民族的主干形成。在这一时期,生活在富饶的黄河流域的古代居民无论在文化类型抑或体质形态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关性,因此对这些古代居民体质特征的演变及其规律的研究,为探索华夏族的种属源流关系及其他古代文化的谱系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拟从先秦时期我国甘青地区已出土的人种学材料入手,与同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古代居民人种学材料进行比较分析,试图就我国甘青地区古代居民的体质特征对华夏族形成的影响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康有为非理性激进变法大大超越了慈禧太后制定的政治底线,同时成为顽固守旧僚"清君侧"的对象。所幸光绪皇帝为保护康有为,督促其于戊戌 前一日离京。戊戌 ,清延大规模追捕康有为,中外各方纷纷伸出救援之手。短短7日,康有为巧妙避过"十一死"大难,戏剧性地出亡海外。此番救援康有为,康门弟子程清、英在华传教士李提摩太、英驻领事馆(总领事白利南)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积贫积弱的半殖民地地位,为康有为成功出亡了客观条件。近年在殷墟范围内陆续发掘了一批明代墓葬。其中王裕口南地M155为斜坡墓道长方形砖室墓,是明代汝源端僖王朱厚焆夫合葬墓。豫北纱厂M3M34均为斜坡墓道土圹墓,保存较好,属于明代汉中守备副使张士隆的家族墓。这三座明墓的发现,为研究安阳地区明代藩王和吏的葬制、葬俗及家族史等了重要的实物。考古与博物工作是西方传教士在华南沿海地区的活动面相之一,这段历史在考古史上还较鲜为人知。从传教士考古活动的动机、形式、内容及结果等方面来看,它们是由传教活动的"副产品"发展为专业性的考古工作。传教士在华南沿海地区的考古发现及其成就,对于推动华南区域考古事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在考古与文博史上占有相应的一席之地。灯具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照明器具,包括灯和烛台两大类。灯具延展了人们作息的时间和空间,极大地便利和丰富了人类生活,同时承载着丰富的社会历史信息。本文以南方地区出土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铜灯具的类型学研究为基础,通过比较研究探讨相关问题。六朝铜灯具可以分为竖柄灯、横柄灯、提吊灯和座灯四类。通过比较当时南、北方铜灯具形制,可知铜灯具的造型和工艺承袭自汉,虽独立发展,然南北交流存续未绝。通过比较铜质和陶瓷灯具,可知虽然陶瓷灯具逐渐占据主流,但是铜、瓷材质各有优势,二者互为补充并相互借鉴,可满足不同阶层的审美和使用需求。六朝是古代灯具的转折时期,汉灯余韵和时代新风在六朝灯具上显得尤为突出,反映出深层的文化交流和社会变迁内容。本文是基于物质对汉唐社会历史进行实证化、具象化研究的新尝试。南山遗址发掘了山顶区域及3号、4号洞,山顶发掘区发现了蓄水池、墓葬、灰坑等,3号、4号洞内发现了火塘、墓葬、活动面等,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及炭化稻谷、粟、黍等。该遗址的发现填补了闽西北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的缺环,为探讨闽台史前文化渊源、南岛语族的起源与扩散等了重要。15年9~11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对耶律弘礼墓进行了发掘。该墓为一座辽代大型砖室墓,由墓道、天井、墓门、甬道和墓室组成,虽曾被盗,仍保存较多银器、铜器、铁器、瓷器等随葬品和墓志,并发现木棺和木棺床。此墓年代和墓主身份明确,出土遗物较丰富,对研究辽代墓葬制度具有重要价值。9年7~9月,对河北元氏县南白楼墓地进行了发掘,发现战国秦汉墓葬22座。类墓葬的随葬陶器以鼎、盖豆、壶、盘、匜、瓶等为基本组合,年代从战国晚期延续至西汉初年,应为赵国或赵国遗民的墓葬。第二类墓葬随葬的陶器主要有折肩罐、折腹碗、圆腹罐等,年代大致在秦代前后,应是与秦人有关的墓葬。南京城南颜料坊工地近年出土的六朝墨书瓷器总计92件。迄今为止,在六朝建康城遗址考古发掘中,出土墨书瓷器数量 多、 为重要的地点,可以推考为六朝时期秦淮河岸四航之一的竹格航。根据层位关系以及器物的造型、装饰特点等,这批墨书瓷器分属孙吴西晋、东晋、南朝三个时期。其器类仅见钵、盏、盘,墨书 少者只有1字, 多达4余字,一般书写于外底露胎处。其字迹大多清晰可辨,所见书体不一,反映了当时都城普通民众书法之面貌。墨书内容大体可分6类:姓名类、器名类、器物用途类、吉语类、符号类、记事类,其中以标明器物所属关系占大宗,目的是为了将容易混淆的个人生活用品区分来,从而达到卫生的要求。墨书中的"塸(区)"乃六朝时期钵类器之本名,"共食""众食"则与佛教斋仪有关。六朝墨书瓷器或受汉代墨书陶器及漆器上的物主标记影响,与宋元以降的同类器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根据目前的材料,还难以得出六朝墨书瓷器曾经直接影响日本的结论。1年,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洛阳邙山东汉陵区内征集到一枚封泥,形状为方形,封缄方式为方槽式检,背面有三道绳痕嵌入泥中,正面阳文篆书"原陵监丞"。通过与已发现的其它东汉时期的封泥形制、印文特征的比较,明确了该封泥的时代。"原陵"作为东汉的座陵园,目前具体位置并未确定;"监丞"为东汉陵园食"食监"的副职,主要负责祭祀,因此,"原陵监丞"封泥的发现,对东汉帝陵的方位及陵园职的研究有积极意义。本文还通过已发现的有关两汉时期的封泥、印章,结合文献记载,对汉代陵园职的具体构成和分工进行了梳理。西汉时期,陵园周边具体的管理机构有陵庙、寝园、陵园,陵庙、寝园有令、丞、郎;陵园除令、丞、郎外,还有校长;食有令(长)、丞。东汉时期,陵寝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机构减省,不设陵庙、寝园,陵园兼有原来寝园的职能,陵园职有令、丞及校长,食有食监、监丞。